雄獅新藝獎參加辦法

 

徵畫日期:

 夏季:每年的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
 冬季:每年的8月1日起至隔年的1月31日止


得獎公告日期:

 每年3月中旬及9月中旬將公告於雄獅網站及圖書文具雜誌

 

活動組別:
 (1) 幼稚園組
 (2) 國小低年級組(一、二、三年級)
 (3) 國小高年級組(四、五、六年級)
 (4) 國、高中(職)與大學組
(收件數量尚少試辦中,評審條件會依年齡創意畫材等因素評審)


徵畫形式:

 主題:不限,可依組別挑選合適的繪材進行創作。

 畫材:歡迎使用雄獅產品進行創作。

 作品規格:以八開、四開畫紙為限。


參賽辦法:

 請於作品背面左下角貼上雄獅美術參加證(不可影印),於當季截止日前郵寄至

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86號 雄獅文具美術服務部 收。 


獎勵:

 幼稚園組 / 國小低年級組 /  國小高年級組 / 國、高中(職)與大學組

  金獎(每組1名):禮券5,000元,獎狀乙只

  銀獎(每組1名):禮券3,000元,獎狀乙只

  銅獎(每組1名):禮券2,000元,獎狀乙只

  佳作(每組10名):雄獅系列產品乙盒,獎狀乙只

  入選(每組50名):獎狀乙只


注意事項:

 1.有下列情形者,將取消資格及獎金:
   (1)抄襲他人之作品或作品由他人代筆者
   (2)曾在公開競賽獲得獎、發表展覽過之作品。

 2.參賽作品均不退件,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出版、公開展示、產品宣傳、應用、 重製、改作與編輯等權利;
   凡參加者,均視為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
 3.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,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,不另行通知。 

 

作品發表:
 請看本網站
或圖書文具雜誌(04-3595656轉雜誌社)

 幼稚園 得獎作品

1.   

2.  

3.

低年級 得獎作品

1.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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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年級 得獎作品

1. 

2. 

3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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